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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位她的公司,开了一个户头,她的老总往里打了3000万!我的不知情! 最后,她的分公司出事,她们分公司再江苏。听说是涉嫌传销,2009年8月3日从北京被带走的!8月7日带到江苏的! 现在给我寄来一张挂号信!上面说,涉嫌传销罪,被刑事拘留了!我想知道,被拘留的时间限期是多少,我也想知道,她的案情怎么样了?谢谢

刑事行政
2018-11-29 02:27:5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最长为37天。如将来经侦查符合逮捕条件将会被逮捕,也就不受拘留时间限制了。羁押期限逮捕后2个月,传销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您可以聘请律师位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最长为37天。如将来经侦查符合逮捕条件将会被逮捕,也就不受拘留时间限制了。传销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开庭之前您无法见到您爱人,只能委托律师代为会见,了解相关案情。具体情况请与律师面谈。
  • 应当及时委托律师会见,是涉嫌非法经营罪!
  • 刑事拘留最长37天,建议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辩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对符合法定条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
  • 刑事拘留一般是7天,最长30天,在刑事拘留期限内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有7天期限,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期限,一般14天,最长37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是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羁押三个月后未开庭,是正常的。有条件可以聘请律师为他辩护,一些特殊案件需要有律师才能开庭审理,但一般案件法院并不是必须要有律师才能开庭。
  •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刑拘的最长期限为37天,起算日期按照刑事拘留证上所载明日期为准。
    现阶段你无法直接见到你爱人,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爱人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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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