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在北京舞蹈学院就读的学生,08年的8月24号在朝阳双井百环家租了一间1200元的房子,我租的是一年整,到今年的8月24号,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看见中介给我写的是09年9月10号到期,我签的时候就问了他们为什么要多写半个月,中介说那是免费的,因为你住的时间长,就这样我把合同给签了,可是就这几天,中介公司不认账了,他们打电话让我交从8月24号到9月10号期间的房租,合同上也没有写让我交这半月的房租,只写了最后一次付房租是今年的5月9号(押一付三),最后一次也交完了,现在又让我补那半个月的,我不知道该不该把钱给他们,我想要找个理由说出他们当时为什么要给我写到今年的9月十号,请问我该给他们交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