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家与一家公家学校相邻,在私交学校未建成之前,我家因建房设计的需要,靠学校围墻开了窗户(注:扒掉了和窗户大小围墻的一些砖块),其他靠着学校围墻的邻居也是如此,因对学校不造成影响,一些政府机关部门都有查看过,都没有意见,而后在公立学校内建的私立学校,今年8月9日没有理由的用钢板将我家窗户挡死,窗户通风采光很受影响,影响我家的正常生活.并且,私立学校承包人带着一帮人冲进我家将当时在家的三个人都打伤.我想问的是他人有没有权利这么做,即使是学校,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有没有胜诉的把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