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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产权由被继承人的名字转成继承人的名字有什么手续

继承
2009-08-13 16:04: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按照建设部令第45号《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01.8.15修正)》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上列事实应办理公证。
    三、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78号《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人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 通常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