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谈了5年,打算今年结婚,前一段时间他回家和他父母买了商品房,首付是他父母出了8W,我男朋友出了6W(这个钱是我两在一起最近2年内攒的钱),但是购房的时候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产权证也是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产权证大概要过2年才能拿到),每月的按揭是我们一起承担,这个房子是不是就算是婚前财产,属于他个人的财产?
我想把我的名字加上,需要什么手续?因为按揭的时候我父母打算出钱帮我们提前还贷,可是男方家不同意加上我的名字,将来如果离婚,追讨这些钱是不是就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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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应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但你应有证据证明当时是在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
2、即使有以上证明,还是难以避免纠纷。最为有效直接的办法,就是办理房产登记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申领产证。
3、只要你有出资凭证及共同还贷凭证,要求对方返还财物应该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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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加上你的名字,等于是他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了保持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加上你的名字,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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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加以名字对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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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看该房产为你男朋友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将来出现婚变,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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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