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是99年结婚的,婚前他做生意亏了不少钱,一结婚我就帮他还债,大概有五万,那时他说要把房产证改我的名,只是房产证做抵押,直到去年才拿回来,现在他不改我的名,他现在还赌博,我想离婚能分到房子吗?还有我和他结婚时他是二婚,我是初婚,他与前妻(病逝)有两个儿子,那时我说我要生小孩的,他说可以,可结了婚我才知道我是不能生的,计划生育条例不许,他在政府里上班,很清楚我不能生,却和我说可以生,他是否侵犯了我的生育权,我现在都39岁了,老家不是广州的,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我的工资也很低才700元,所以我要求他给房子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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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对方婚前财产,你不能分配房子,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适当补偿,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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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如他自己不愿转名给你,法院也不能判给你。拿点钱,离婚,再抓紧嫁个人,生个孩子,毕竟这算是比较好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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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财产,你不能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结婚时帮他还债和赌博的证据,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赔偿.欢迎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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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