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梁海军于6月25日到新乡获嘉光明机械厂安装行车,27日18点40分接到电话说:梁海军在施工过程中(18点30分左右)意外触电,当时没有告知电击程度如何,我急忙赶往出事地,人已经死亡。随即把尸体拉到我县(长垣)中医院太平间。在没有得到赔付情况下,尸体被偷埋。至今仍未得到赔偿。我有2个女儿,分别为9岁和3岁,我还有62岁的公公和59岁的婆婆。请问该赔偿多少?怎么计算
-
具体赔偿数额计算,建议找一个律师帮你计算。一般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丧葬费等。
-
按人身伤害死亡来计算赔偿,不是一两句话说清的,建议找律师当面计算
-
要视情况按照工伤或者人身损害赔偿来计算,具体情况可以与我联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