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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4兰溪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法庭审理了《农田流转租用纠纷一案》当时采用简易程序的。但却说案情复杂于09.7.27(立案刚好满三个月)转换为普通程序,同时将原来的一个审判员改为合议庭,并由严**担任审判长,与王**雷、沈**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将于09.8.13审理 现在正在审理,却只来了一个审判员(还是上次的王春雷),普通程序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审判员?哈哈,我认为法院违法的太离谱了吧?请各位律师朋友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应对法院多次的违法行为?走级法院的申诉还是走政法委等部门的信访还是媒体暴一下光先?

其它综合
2009-08-13 12:25: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