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今年初去逝,留下一套48平的房子.遗嘱是把房子的三分之二留给奶奶,并保证其居住.三分之一赠与给我妈妈(妈妈与爸爸已离婚),后发生纠分,不过法庭已下判决,按遗嘱执行.
现在要把房子更名,想咨询一下房屋过户的问题,由于妈妈的部分是遗产赠与,是否会有手续费等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比如说税金?
问题2,这种情况,是否在房产证上应把奶奶和妈妈的名字一起写上?由于不是均摊,是否要写一份协议更为妥当?协议内容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站在我的立场,应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保证自己的利义不受损?
感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