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8月进目前这家公司的,3个月后转正签了合同一年,到2008年11月份,又续签了一年合同,但当时过了几个月后,公司又要我签合同,续一年,到2010年,我当时没想到要辞职,也就签了,公司合同上有规定,员工每个月要从工资里扣15%的钱出来,叫做风险金,每年年前或则年底就会还跟我,但现在我要离职了,公司却不退钱我,从1月份到8月份,大概有1200快钱,不还给我,这是属于我自己的工资,我该怎么办,我有问过以前该公司离职的人,有的人给了,有的人没给,这不是能欺负一个就一个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