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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婚后在地方上买了一套商品房(有产权证),该房现还有银行贷款14万未还,同时婚后我丈夫又在部队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该房是部队营区内的产房,无产权证,只能居住使用权),该房现银行还有19万元贷款未还,另外我们夫妻还有亲戚的借款12.5万元。现在我丈夫去世了(没有遗嘱),我无力偿还两边银行的贷款,想把有产权证的那套商品房卖了,用于偿还我们的债务。现在他的父母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办理产权变更的事,致使我无法正常卖房,现协商不成,想通过法院进行分割。第一继承人有:我,未成年的女儿,以及他的父母,共四人。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各位专家: 1 是否只能以那套有产权证的房子起诉要求分割?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套部队的房子银行贷款法院是否承认是我们的共同债务? 2 最终法院对那套部队房子会如何处理?我同意他的父母居住,但我让我折价我已没有能力。法院会支持我的想法吗? 3 以上这个案子诉讼费大概是多少?

继承
2009-08-12 11:32: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可就两套房产进行起诉,由法院一并作出处理。但基于部队房产无产权证,且因涉及部队,具有特殊性,一般会判归你使用,由你给付其他继承人相应的折价款。如你同意归男方父母使用,可由男方父母支付你相应的折价款。
    2.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1、地方商品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2、部队的房屋没有产权,必须按照军产处理,但是债务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3、法院诉讼费用国家有统一标准。可以进一步咨询律师。
  • 部队房屋现在不能分割,可以继续使用。建议与律师联系说明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