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妻子是大学同学,自由恋爱相识,今年三月订婚,已领结婚证,双方家长约定礼金7万,已付3万,余下4万年底或结婚时给清.现在她父母挑唆她回娘家,现在就要余下的4万,8月9号我妻子丢下5个月的儿子,拿走我的银行卡结婚证独自回娘家,8月10日我到妻子父母家,他们的意思是也就:现在不给钱,就不让妻子回家里来,并且杨言儿子不是她女儿的,跟我姓就是我的,抚养不关他们的事,并唆使我妻子一个人到外地去打工,我妻子以及她父母听说分居半年可以离婚,才这样做的,我跟我妻子感情挺好的,我妻子父母唆使她现在就要逼我给钱,然而我妻子什么都听她父母的,所以就回娘家,我找她也不理,如果现在开始分居,达到了半年,算不算感情破裂,她单方就可以起诉吗?起诉若我没到场或法院没联系到我,是不是就会判离婚?如果我妻子从现在开始就不回里来,在外地有其它男人或发生关系,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呢?如果离婚了,已付的3万的礼金是否能退还我,还有儿子的抚养问题,麻烦你们专业人士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