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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人代理我的劳动仲裁案件,不知道如何收费。 我的情况是这样:08年11月入职,09年7月底告诉我公司裁员,第二天我就走了。第一: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被解聘。第三:我想申领失业金,公司说要让我补签合同,我应该补么? 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值得仲裁么?

其它综合
2009-08-12 16:31:2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不补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需要提供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电话联系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费用协商。
  • 可以得到赔偿的,并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不给签合同要双倍支付工资的,
  • 和律师协商
  • 1、当然不应补。2、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的经济补偿金。3、费用与律师协商。
  • 可以得到双倍工资,建议你提起劳动仲裁。
  • 可以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待遇,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应该没有缴纳社保
  • 答复如下
    首先你可以得到的补偿为:1、双倍工资,从08年11月至09年7月2、双倍赔偿金,按工资标准支付,3、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4、保险补偿金
    建议你不要补签合同,如果补签了,双倍工资就不能支付了
    对于代理费,可以协商收费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13811874855.
  • 可以要求支付2008年12月起至离职期间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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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