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原来的妻子2006年结婚生了一个女儿,三个月后她女儿带走了,当时她说自己养小孩子,一直三年都失去联系,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在2002年已经结婚生了一个儿子。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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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你妻子与别人生了小孩(是偶而通奸、同居还是以夫妻名义居住,要通过证据核实),在诉讼中你可主张多分割财产并提出赔偿要求,如果重婚成立,你还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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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你妻子承担重婚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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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重婚。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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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