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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遇见了一件令我非常吃惊的事.大概经过: 本人2008年12月26日下午15:30分左右我在陈江工商银行钱时发现卡里的钱少了很多!于是我就在银行里面打印出取钱清单;发现我卡里的4000元钱在24日一天被无缘无故的分两次取走了!怎么会突然不翼而飞了呢?! 当时我的反应是:不法分子复制了卡,盗取了密码取走了钱!?银行有权利维护我们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侵犯.银行要负责任的。 今天,我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在广州日报上看到一则新闻标题是:ATM取款遭克隆 银行被判负全责 (广州日报A3版)。并称和发生在我身上的经历很雷同。 维权维权!为了得到一个结果。请问问该不该想银行要求赔偿!???? 谢谢!!!

证券投资
2009-08-11 14:31: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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