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员工入职六个月后,第七月开始为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住房公积金虽说是强制的,但并未列入劳动法里,很多单位都没给缴住房公积金,员工也未提出异议,在职工守则里也规定,住房公积金(限城镇户口)在员工入职六个月后,第七个月开始按上年平均工资或是第一个月工资予以缴纳。这样,还会存在纠纷吗?如果员工提出仲裁哪受理,如何处理?
谢谢
很着急,请予以详细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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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企业这样规定不合法。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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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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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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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做法违法。2、公积金纠纷不能申请仲裁,只能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公积金中心责令用人单位补交,如中心不履行义务,可以公积金中心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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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