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潍坊前诈骗劳教释放人员王某,通过我父亲义弟介绍,以潍坊柴油动力处长和夫人诈骗我煤炭2万吨。给了一部分款,剩余326万,诈骗人暴露身份后人间蒸发,我在潍坊千难万难得到立案。
2008年8月。经侦支队立案后,两个嫌疑人都批准拘留后。先后取保就医。结果此案年底只退给我疑犯交纳给公安机关4.5万保释金。之后就被悬挂起来没有了下文。在半年时间内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没有对极其重要的犯罪人的通话记录银行账单进行取证,二位诈骗嫌疑人在其间继续以潍坊柴油动力处长的身份使用相同手段对山西大寨,内蒙古鄂尔多斯的数个煤炭经营人诈骗成功数十万。
09年3月受害人,来潍坊催促,办案人员通过对疑犯做工作,安排疑犯在市公安局大门口分两次交给受害人现金2万,问道余款怎还,疑犯嚣张的说,想要钱?门都没有啦。
在受害人积极提供了很多有力证据下,知情的人及办案警察都确知罪犯隐匿了所有的财产。不能法办罪犯,使罪犯太有经验太狡猾?警方的含糊态度令人失望。受害人下面面临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难道真的赢了官司,回不来一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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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况可以追回,请委托律师帮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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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 合同诈骗案 是司法实践中最难立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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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