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7月份在上海出的交通事故,我左转与一辆直行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两人受伤,我全责。我是山西太原的车辆,我买的是太原渤海保险,当时报案后山西委托上海进行处理勘测。2009年2月案子结束后,当我把资料全部递交给太原的时候,太原方说我当时没报案,我说如果我没报案那上海怎么会来人勘察。他们又说那重新走个程序,于2009年4月重新备案。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先后换了三个人,每次去都说我们换人了,不太了解,过段时间再说。一直到现在,他们说我们的人伤还有点问题,问他是什么问题,他们一会说没有专门鉴定人伤的人,要从外面聘请,一会又说他们都不清楚,不懂,直到现在也没有说法。然后我投诉他们天津总公司4次,每次都说已经处理,可是根本就没人给我们打过电话,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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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肯定会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处理,你的保险做不出来,无法解决伤者的赔偿问题,伤者肯定会诉到法院。就目前的现状看,一般都会直接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理赔款给受害人。一般情况下伤情不是很重的话,交强险即可以支付。但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就要车主个人承担了,如果有商业险的话可以直接赔付。目前你作为原告似乎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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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保险公司,要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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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已赔偿对方的话建议起诉保险公司。
如果你还没有赔偿对方,你这会做原告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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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你遇到的是保险行业的特色和通病。2、个人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保险公司只要胜诉,执行到位肯定没有问题。3、不要被拖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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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吧,否则不知被拖到什么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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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已经先行赔偿的话可以起诉保险公司或者到保监会投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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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