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公司因一名员工离职,向公司索要在职期间法定假日薪酬,到公司与他人索要相关材料做为证据,因公司管理上的疏忽有多人可开启存放资料的资料箱。但公司指明就是我女友为离职者提供了相关的有利资料,为公司造成了损失。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我女友提供的,而且因为此事强迫我的女友提交辞职信。此事造成我的女友精神恍惚,并失去经济来源。我想起诉该公司为我的女友讨个说法,既然没有证据证明她为别人提供资料却诽谤她并造成我的女友精神上名誉上以及经济上均造成一定的损失,不求可以赔偿多少钱,只希望让公司公开道歉恢复我女友的名誉,不知道这样可以么?需要经过怎样的法律途径希望各位大状为我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