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我姐梅与相恋两年的男友罗生下一女孩,但当时由于她的男友领不到结婚证,所以就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但现她男友变心提出分手,叫我姐离开他,请问我姐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吗?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呢?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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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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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除此无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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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补偿的,双方协商处理吧,小孩两周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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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支付抚养费。其它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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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