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因不能生产与丈夫领养了一个儿子。大概94年的时候,丈夫在外做生意有了外遇并生了女儿定居南京,自此对这个家可以说是不闻不问。07年以前平均每年回来不超过五天,儿子结婚后,就回来得多点。总之没有任何钱给我们,对他的经济状况更不了解。提离婚他都不肯,告他重婚,就算赢了,顶多一两年,有何意义?还不如分多点他的财产。
-
要就离婚,可以分一半财产,但是具体要通过诉讼操作的,你的情况涉及很多取证,建议找律师操作
-
离婚分割财产的前提必须有共同财产。你要达到目的,须查明他的财产状况并留存相应证据才行。
-
你不妨事先调查其财产情况,然后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