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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在工作时遭多名不明身份人功击,情急之下出租车司机开车把人撞死或撞伤,请问这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要追究责任,撞死和撞伤这两种情况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盼期回答。谢谢  谢谢

民事相关
2008-11-30 12:19: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要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 (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三)、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四)、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即防卫目的的正当性。五)、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你好!
    要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

    (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三)、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四)、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即防卫目的的正当性。五)、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