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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房屋与左边邻房相距3米左右,其中约三分之一为我房屋排水沟,剩余的属于通往我房后门及后山地的公众小路(含邻屋檐30公分左右),现邻房拆建将此路扩大一墙位约30公分(为什么要扩大??因为此路同样也是他自己背后另一房屋必经路),试问邻房现重建将此路檐为自己阳台属于对我构成侵权吗??(注:我方因房屋排水沟2002年曾与他纠纷过堂,当时他以其背后房屋及众山地余水因水往低处流经我房屋形成的现排水沟不属我方为由借新农村发展称此没水沟,即他称此没排水沟我称我房屋留的排水沟,几经周折经法院终诉判此有排水沟,一直来水沟依有且我用混凝土将水沟硬底化。此事已过数年,请问现在这排水沟属于我房屋附属设施吗???)有劳各律界精英善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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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3 15:07: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