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涉及房产过户,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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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有资产划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文件第七条第二款“ 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如果满意解请你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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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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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土地使用性质为“无偿划转”,那么该土地上的房产是不能交易的。
如确需交易该房产,则依法应先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即有“划拨”转变为有偿,之后再进行交易。在此情况下,是要依法缴纳相依税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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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划拨的不能转让,如转让就得缴纳增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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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土地增值税,但当该地出让时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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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