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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问题是,甲某有个工程,找来乙某为其做事;因是野外露天工作,吃饭时要借助交通工具摩托车回家,乙某是两个人,到吃饭时是交换着回家吃饭.而在夜间乙某的摩托车手机等贵重物品被盗窃,请问,此种现象甲某有责任赔付乙某的盗失物品吗?也就是乙为甲做事,而乙的东西在甲某处被盗,责任归属问题.希望得到您的解答!在此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09-08-10 18:31: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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