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乘坐燃油助力车的人员有没有什么规则? 2。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不? 3。交通事故科鉴定的报告和事实有偏差,可不可以通过相关的部门要求重新鉴定?如果可以的话,要向哪个部门反映。

交通事故
2008-11-30 16:32: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燃油助力车与其他车辆一样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2、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规定,燃油助力车被界定为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因此,驾驶人应该到交管部门办理上户、上牌手续,驾驶者办理驾驶执照,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3、事故科不做鉴定而只做事故认定,所以你说的鉴定是不是不对啊?因为认定和鉴定的处理程序不一样的。但你的情况,无论是鉴定还是认定如果你认为有偏差,可以请求上级交警部门重新认定(鉴定)也可以在起诉阶段申请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部门重新鉴定或建议法院对交警认定的事故认定不予采信,而按人民法院了解的证据重新认定。
  • 你好,燃油助力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应当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该车的规格、性能等对照国家标准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适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携带乘客的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 是机动车,向上级公安局反映。
  • 你好!
    燃油助力车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