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三月开始租的,七月初房东来电告知要卖房,虽然租约不受影响,但是我们可以乘此机会提出提前解约吗?前提是我不需要付违约金,而且房东必须归还我的押金,租客有这样的确权利吗?如果是房子过户了,那我的租金付给谁?向谁拿回押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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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没有法定的解除权利,这个要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继续租赁的,房租和押金问题要看房东和买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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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没有这个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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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们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房东没有违约,你没有权利。不过你可以和房东协商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事宜。后面的租金应当给房屋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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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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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你们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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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