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有工作(离异,有一女儿,归男方)与一男子(有工作。离异,有一女儿,归男方),两人各自在离婚一年多以后,相遇,相识。在一起有十年多了。总是吵吵闹闹,分分和和,双方的老人都知道。分又分不开。在这种情况下(两人没有领结婚证),两人决定要生一个共同的宝宝,宝宝生下来了。请问:这种情况下他和她会遭到怎样的处罚?
问题补充: 李律师 :你好!他们会好好照顾宝宝的。我想问您他们会遭到什么处罚,比如:罚款(罚多少?谁交?),是否会被单位除名。宝宝是否上得到户口?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