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三年前2006年七月10号左右晚上12点,当时我还是一个学生。案发当时我是骑自行车走的路线是逆行道,当走到光明大街时,我收到一条短信正回信息时,就和一个骑自行车的一个女同志撞上了。当我扶车子起来的时候, 我的车把正好把她的包从自行车车框里面碰掉了地面,可是我当时并没有从地面上捡起她的钱包。在她没有搞清楚情况时候就喊;抢劫!我当时一听,傻了?不知所措,于是我就骑上车子要走,可是没走多远有个人就把我烂了下来,然后丛台派出所夜晚巡逻队警察就到了。之后把我带到一个报警亭询问我,我没承认是抢劫,然后又带我到了刑警队,然后接着问我,就是让我承认是抢劫,我一直没承认,最后就打我,我实在受不了,最后在逼迫情况下只好承认了。之后在早上七点多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