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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于2008年8月1日开始租用我的房子,租期为一年。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第一次:租房时付半年房租。第二次:2009年2月1日付下半年房租。至今由于他个人原因一直未住。但是,昨天他告诉我将房子转租给了小姐,对此我非常气愤。

合同纠纷
2008-11-29 2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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