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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怀BB起一直在区医院定期做产检,直至本月19日我再去医院做检查时发现BB已没有心跳,然后做彩超确定BB已胎死腹中,当时医院的妇产科主任和B超医生把我之前所有的检查、病例都查看了一遍,觉得像这么大的胎儿在所有的检查都正常的情况下胎死腹中是不太可能的,就猜想可能是什么染色体之类的发育不良的原因,随建议我们到市人民医院那里可进行尸检。随之第二天早上我转院到市人民医院,在11月23号引产出一男孩,但事实让我更伤心欲绝,孩子是因肌带绕颈三周多窒息死亡,可在区医院11月19号确认孩子没有心跳的那张B超上还明确地写着胎儿颈上无压痕.以致让医生和我们自己都无法推测原因,直到孩子娩出才知道原来是绕颈三周多,当时市人民医院接生医生在孩子生出那一刻质问我“难道你一直没做产检吗?”,我真的无法接受也不能原谅。请问这类事构成医疗过失吗?如果找医院打官司有没有得打?

医疗纠纷
2008-12-08 13:35:5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仅凭这样的经过难以确认医院是否存在过失。最好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评判一下在当时的情况下,医务人员是否达到了在当地医疗水平中应该具有的医疗水准,达到了不算过失,没达到则算过失。
  • 请节哀顺变,应该属于医疗过失,可以起诉原先孕检医院。
  • 同情你的遭遇,不过无能为力,首先脐带绕颈不会必然导致胎儿死亡,其次,绕颈的时间不好确定.建议你和医院协商吧,诉讼你机会不多.
  • 肌带绕颈确实不会导致胎儿必然死亡,但我们定期做产检的目的何在???就是为了预防意外发生,如果说连肌带绕颈这类事都无法发现,试想我如何不能质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医者态度?对他们来说仅仅是一个疏忽,甚至他们可以说,说不定BB上午照B超没肌带绕颈而下午就绕了呢,可是我不相信没有心跳的BB在离我把他娩出的这几天里也会自己把自己肌带绕颈三圈多,既然现在我们没法去推断在肚里BB何时绕颈,医学也是科学,我们可以用机率去推断.那么我有理由去认为,BB在30周超出绕颈一周,在31+3时我们去区医院确认的B超上颈上无压痕是个错误的结果,以致于BB在此基础上继续绕了两圈,三圈...直至窒息,我们敬爱的B超医生还在B超单上明确批露胎儿颈上无压痕....
  • 节哀顺变吧.保存好你多次产检的记录,包括你在其它医院的B超结果.可以先申请证据保全.然后申请医疗鉴定.
  • 可以诉讼
  • 你好,建议你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于11月19日胎儿已经没有心跳了,所以区医院在那次产检中的过错与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应当看其前面的产检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并与损害有因果关系。你可以带上全部的病历资料先找位妇产科方面的专家咨询一下区医院是否本应当能避免。
  • 属于医疗过错,应当能检查出而没检查,与医生未尽职守有因果关系。
  • 属于过错行为,可以起诉医院承担责任
  • 这种情况下医院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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