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的离婚诉讼书交到了阳江法院,所以开庭的话,我要从惠州到阳江开庭,车旅费都是不少的,但是由于男方一直都不肯离婚,只是我上交了申诉书,听说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话,就很难判决成功离婚的,请问律师,应该什么样的证据可以很有力的证明到感情已经破裂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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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2、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3、赌博、吸毒等恶习证据;4、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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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存在过错,比如家庭暴力、恶习、分居满两年则构成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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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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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三楼的。详情联系本律师:1581545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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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