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朋友,您好:
我爱人在北京找到一份翻译工作。该公司派我爱人驻外,签订合同之后,公司要求我爱人交5000元押金,并且要求必须在国外两年,中间之能休一次假(1年完之后,休一个月)。若违反此规定,则5000元押金就不返还。另外,现在我爱人出国已经半年了,该公司只往其工资帐户上存过一次钱,而且数额很小,差不多还不够国内实习期3个月的工资。我爱人到国外后,该公司国外办事处只将护照复印件交与本人,原件被公司扣押,我觉得该公司行为有诸多不妥。
请律师朋友帮忙分析,该公司有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我爱人现在放弃这份工作,我们可否要回押金和全额工资,回国机票有谁来承担?在此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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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押金违法,2、未按时支付工资违法,3、扣押护照违法。综上,你可以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为由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押金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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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扣押证件和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要求单位依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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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押金.
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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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