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购买商铺1间,价款1次交清,商铺用途开发商承诺是水产买卖。后因开发商原因,推迟交房两年.最近开发商通知,该商铺用途变为干货买卖,现水产买卖商铺销售价每平方米增加近1.5万元.要求我方补差价.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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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的 问题有以下几点意见:
1、差价问题:要看你们当时的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已经约定了明确的价格并且没有约定开发商可以单方面调整价格,那么“补差价”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2、用途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承诺是水产买卖,那么现在开发商变更用途也是对原来合同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3、延迟交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延迟交房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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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不合理,开发商违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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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这种做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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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这种做法不合理,协商不行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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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迟交房两年,开发商违约,但你要主张租房或其他损失,诉讼时效是举证焦点;2、商铺用途开发商不得单方变更,必须恪守合同约定或者协商征得你方同意,包括单方提高销售价也是如此。3、协商不成就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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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权单方变更合同,关于差价问题,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开发商单方变更合同已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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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