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山东滨博高速上距滨州出口1公里处被追尾,据司机回忆,当时是晚上11:40左右,我车在慢车道正常行驶,想下高速就略有减速,但也有60-70迈车,经反光镜见后车车速过快,欲向右躲闪,但以来不及,被追尾。据警察现场笔录,我车被撞时正骑压在行车道和路间的单实白线上,后车司机当时疲劳驾驶。事后,交警责任认定为我车是次要责任。我认为后车应该负全责。请问交警的责任认定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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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事故认定,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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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事故认定,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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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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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