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罗某,她的亲戚罗乙骑摩托车载她出去,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与一辆桑塔纳林某相撞,罗某大腿粉碎性骨折。因为罗乙没有驾驶执照,所以交警大队判罗乙和林某责任对半分。现在罗某已经出院回家养伤,但是罗乙以她的伤还没有全部好,要等她伤好后即半年后再讨论赔偿的事情。因为考虑到是亲戚关系,我的朋友现在有点两难。我想请问一下,是否能等到半年之后么,到时现在所有的材料还有法律效力么?
我的朋友,医生出证明说要养伤5个月,但是工作不可能到时就可以开始的,务工时间该怎么算呢?
还有,罗乙家庭情况不是很好,林某家没有经济困难,那所要赔偿金额应该是多少合适呢?
我的朋友应该按照罗乙的要求半年后再处理,还是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