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于女方有了几年的感情,还没有结婚,但现在感情已经破裂,由于双方都不合适,男方想分,女方死活不愿,理由是要得到一笔分手费用,现在男方重新找了个对象。女方借此机会到男方家里闹事,并拿石块砸男方的财产,并诬陷男方借了其2000元钱,之后发生了了轻微的人身伤害,属于误伤。女方眼角肿大,到医院开了1900元发票并通过派出所向男方索要赔款,派出所说不给钱要将男方拘留,男方无奈只好给钱,想问下这种情况可以将男方拘留吗?之后女方有带人到男方家里闹事,并有威胁之意。说此事由男方引起,要其赔偿最近的最近的工作损失及精神损失费。男方非常气氛,准备与女方打官司?想请问张律师这样的是属于哪类诉讼案件,整个过程要花费多少钱?官司输赢倾向于哪一方。所有费用都是由输了的一方承担吗?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