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行拆迁,规定一个房产证算一户进行赔偿.但我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在法院的调解下对房产进行划割,双方各占50%房产,在房产局也进行了备案,户口也分开.但政府拆迁部门不承认相关文件.并且只能按照一户统一进行赔偿,我想知道能不能单独申请我50%房产的权利,即此房产按照法院协调的结果按照两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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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可以按照你所说的方法办理,但是现在可能涉及到国家政策,具体问题不好分析。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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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两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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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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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分户,可以要求按照两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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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虽已经法院分割,但双方未进行析产,仍保留了一份房产证,故房管部门不会按两个房产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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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