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简介:
甲公司:乙公司:A公司:B公司:C公司:
各公司相互投资及持股比例如下:
甲乙公司共同出资A公司,其持股比例分别为:甲公司占34.5%;乙公司占65.5%;B公司为甲公司与A公司共同出资所建,各持股比例分别为:50%;C公司为甲公司的分公司
现打算进行债务重组:A公司要吸收合并B、C公司,也即注销B、C合并于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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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本身为甲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实体,可以直接注销的.当然,A公司也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将C公司整体购买过来.
至于B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变成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然后归于消灭.
具体建议委托律师操作.本人可以提供此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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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C公司和B公司的50%股权转让给A公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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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