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 在我村子现在存在以下几 个问题 一 市政府修路征用了一部分农户的土地 集体村民 要分土地的征用补偿款 我们不知咋分配 村干部以少数服从多数要剥夺我一部村民的土地 我们的土地是以家庭联产承 包制度 承包的土地 个别农户有离世的亲人 有出嫁女 干部要去掉他们的土地 我们该咋办 去那些部门咨询 和讨个说法 干部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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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问题在法律上属于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2、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之日”(有的认为是和政府签订补偿协议之日)只要“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即享有村民待遇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管次日之后该成员出嫁、死亡或考学、入伍等情况出现,都依法享有该被征地块的补偿安置权;3、分配方案就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的村以村民自治的借口变更或修改方案内容,以此排除或剥夺一部分村民的补偿分配权利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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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案,请祥细咨询律师,可来电:1592946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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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离世村民不享有土地等经济权利,出嫁女是否享有娘家村子的土地等经济权利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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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就个人的具体情况亲自详询律师,以制定个性化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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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