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我到职上班,老板一直未与我签订合同。11月15日同事电话告知我解约,问老板索要工资时,她说等我在他们一个合作单位那做完手头的事情和来结清。再次电话与老板本人确认时,她不答应给予我试用期(口头约定3个月)的保险金。因此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正处于提交证据的阶段。由于我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条、名片等有效证据。因此想咨询一下工作期间我与老板的邮件往来和时候电话的录音可否作为证据提交?法院通知说要提交书面证据,我该如何提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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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需要整理成书面材料,邮件最好经过公证(但公司认可的也可以),再辅以其它证据组成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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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往来和电话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电话录音内容整理为书面文字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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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当然是越多越好,而且最好是直接证据,书面证据。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其他证据也可以,录音电邮也可以,但是要先整理成书面文字。出庭的时候还必须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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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将录音整理成书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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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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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但要有其他证据相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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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同事证明工资卡,在厂里参加的在关活动记录\\照片,公司的通知公告等,邮件的话要公证,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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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为证据提交,邮件可以打印出来,录音资料要整理成文字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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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