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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3时,我在家中睡觉,听到临街囱户被砖头打破,急忙出门查看,见本村一男子蒋某(21岁)不容我说话,蒋某便向我要7000元钱,我说我又不欠你的,蒋某说:“不给就要你的命”便亮出藏在身后的匕首,向我刺来,我便向后退到院内,还是慢了点,刺伤我右大腿.(刀口5cm长4cm深),第二刀又向我胸部刺来,我急向后退,又刺伤我左侧胸部(3cm长刀口)血流一地,蒋某便急忙逃跑了.我便进入房屋内打110电话报警.后经公安法医定为轻微伤.住院20天出院,花去医药6000多元,几天后警方将凶手蒋某抓获,做治安拘留10天处理.蒋某目无国法,找到我家持刀要钱.,行凶伤人. 请教公安机关能否对蒋某做更严厉的处罚.谢谢!

刑事案件
2009-08-08 2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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