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租了厂房及变压器,但变压器自租赁使用时就有问题(变压器本身的问题),当时供电所通知变压器有问题,工厂就向出租方反应了问题,一个月后出租房安排修了变压器。由于变压器问题导致的额外罚金出租方不愿承担,自从修了之后也一直存在同样的问题,但厂方就一直同出租房协调这个有问题,即多产生的费用应由出租房承担不应由厂方承担,出租方不同意。时隔一年后变电所又通知同样的问题,近一个月出租方找人来修了变压器,而维修费则由厂方出,此次修过之后证实的确修好啦,额外的费用没有啦!请问由于变压器坏了导致的额外费用到底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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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是由出租方承担,可是出租方的老板很理直气壮的告之他们不会承担,可是承租方又不能得罪出租方,毕竟双方仍在合同期内,承租方仍要续租厂方,且投了很多机器设备也不说换就换的,象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怎样维护承租方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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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出租方承担此费用,但如果你们双方另有协议明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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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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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约定,应该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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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