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08年7月报驾驶证C证培训的时候得知有三张罚单未交
06年至08年间朋友在A市工作。经查询这三张单分别是06年8月13日一张和07年9月11日两张于是委托在A市的朋友帮忙交了罚单。交警大队只出具了两份07年的处罚决定书,没有06年的处罚决定书,只打印了一份什么复印件给委托的朋友看。
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朋友一年后才可培训驾照。
今天去查询的时候才知道,被扣12分要2年之内不得升照。
行政复议的时间已过,不知道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我们所遇到的情况属于自知道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行政诉讼吗?
朋友在08年最后一次违章时,驾照内还有剩余分数,那这扣12分从何而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