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没见当事人病理检查报告单,就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判定“术前诊断:胃癌”,并对当事人实施“胃癌根治术”。手术后当日出来病理检查报告单,以及手术切除的标本再次做病理检查,都没有胃癌的病理诊断。手术导致当事人“胃大部切除术后粘连性不全性肠梗阻”。
如果申请“医疗过错及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应该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还是应该依据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渴望答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