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1月份,在网上看到由**公司旗下的一个公司叫**公司,公司从事成人用品以国内零售批发,他们还招网站代理,要600元,我就是在网上交了600元成为他们的网站代理的,就是给我们一个网页,帮公司卖他们的产品,卖后有10-20%的提成,到了三月份,公司说由于发货太慢要招网站发货代理,条件是3000元以上的押金放在公司,公司再发货到我们家里,帮公司发货,我汇10000元给公司,他们就寄了12000元的货给我,还寄来了一式两份的合同,我看里面的内容有漏洞,就没和他们签,合同有他们公司的名字和印章,就缺我的签名了,现在他们以没有我的合同,不能确定我的身份为由,不再给我发货,钱也不退还给我,我的货积压在家里,卖不出去,我改怎么办?需要怎么拿回属于我的10000元。公司在广州有市场部,总部搬到了香港,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