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中国公民,男方是加拿大公民,(我们都是离婚的),请问我们如何登记办手续。男方要准备什么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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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中心填写
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
(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
程序和材料比较复杂,可以委托律师或中介机构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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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婚姻登记处咨询,男方要加拿大护照,离婚证可能要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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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会比较复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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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男方证件: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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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籍人士的婚姻登记比较麻烦,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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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