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 我和一个女孩同居半年后她怀孕了 然后我们结婚了生下了一个男孩可是结婚后可能是我们的脾气都不好然后经常吵架打架 现在宝宝1岁了 我们还是经常的吵架打架 几次叫她回家她也不和我回来 那我该怎么办 我们没有结婚证 我可以起诉她让他和我回家吗 如果不过了我能要到孩子吗 还有那时候给她家的彩礼钱1万多击昏时什么也没买 我还能要到钱和要到孩子吗 我们结婚两年到现在都没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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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 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因为你们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你没权强逼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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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开。
孩子两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
彩礼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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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