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不久前购买了一套房产,首付金额部分由我母亲出资,部分由我妹自己支付,以后的按揭贷款都由我妹偿还,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我妹一人(我妹已婚)。请问这套房产是属于我妹的个人财产还是我妹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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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的房产如果能证明你母亲出资的,应视为对你妹妹的赠与。虽性质可能属于共同财产但你妹妹的份额不是50%,应该超过50%。上海高院对此问题有解释,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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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在你妹婚前出资的部分可以认定为赠与你妹妹的财产,结婚以后偿还的按结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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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揭还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有财产返还的所以有一半已还财产属于配偶,一般认为对方有一半产权。按市场价评估的现值减去未还贷款部分,除以2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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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特殊约定,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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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其它约定。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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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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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的出资,没有特别指明的话,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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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分割时扣除你母亲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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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