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学校签约了,但在合同生效前提出调动并愿意交纳违约金,但校长不放,根本不和我谈违约金,就是不同意.我已下定走的决心了,并准备到新的学校任职.请问:校长有权把我的关系放到人才或街道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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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除过培训和保密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之外,约定的其他违约金都是无效的。
2,劳动合同一正式上岗劳动为生效标志,没有实际履行则没有生效。
3,如果学校故意刁难和卡扣你的人事关系,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王炳峰律师:1352212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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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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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尽量协商解决。因学校如属公立学校,你与学校之间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纠纷,协商不成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先申请人事仲裁,对人事仲裁不服可诉至法院解决;
2、按国家人事法规规定,受聘者第一次提出辞职后单位不批准的,你应继续履职,六个月期满后方能重新提出辞职请求,此时无论单位是否同意,你均可顺利与其解除聘用关系;如果已到其他学校任职,可以申请人事仲裁要求转移档案;
3、若属私立学校或虽属公立学校但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可在提出辞职要求后一个月离职,校方无权扣押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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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下:
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你陈述,合同还没有生效,那么可以随时解除,如果生效了。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如果单位不给你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可以申请仲裁,依法裁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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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